2010年12月12日 星期日

乘著噴射機,我離開《中國時報》

是的,我借用了John Denver的經典老歌歌名,「Leaving on a Jet Plane」,我最近常哼唱這首歌。順帶一提,此曲於1966年發表時,原名為「Oh Babe I Hate To Go(喔,寶貝我不想走)」,好吧,兩者都能代表我的心境。
因為從昨天起,我離開了工作十六年又五個月的《中國時報》。
離開的原因很單純,不是跳槽、不是資遣,不是優離優退,而是「我再也無法說服自己,這是個值得託付的行業」。
說來矛盾,兩年前,我調回報社擔任調查採訪室記者,期間沾了一群優秀同事的光,陸續參與「我的小革命」、「民國九九,台灣久久」、「名人家族故事」、「不景氣不低頭」等系列報導,兩任總編輯給予極大的尊重與空間,一方面,這差事是值得賣命的、這報社是值得賣命的。
另一方面,我越來越難獨善其身、越來越難假裝沒看到,其他版面被「業配新聞」吞噬侵蝕的肥大事實,新聞變成論字計價的商品,價值低落的芭樂公關稿一篇篇送到編輯桌上,「這是業配,一個字都不能刪」。
然後,它們像是外星來的異形,盤據了正常新聞版面,記者努力採訪的稿件被擠壓、被丟棄。記者與主管被賦予業績壓力,不得不厚著面皮向採訪對象討預算、要業配,否則就是「不食人間煙火」、「不配合報社政策」。
一家親愛的報紙同業,甚至採取浮動薪資,廣告拉得多,業績達成率高,才能享受較好的待遇。另一家報紙主管開會時,公然指責不配合的女性同仁說,「大家都在賣屁股,你不要自命清高」。
於是,記者變成廣告業務員,公關公司與廣告主變成新聞撰稿人,政府與大企業的手,直接伸進編輯台指定內容,這是一場狂歡敗德的假面舞會;花錢買報紙的讀者,卻不知道自己買了一份超商DM與政府文宣。
所以我遞了辭呈,辭職理由填寫很翔實:「台灣報紙業配新聞領先國際潮流,自認觀念落伍告老還鄉」,我希望留下紀錄,或可作為一種溫柔的抗議,一種委婉的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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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同時,我必須聲明:
一、我抗議或提醒的對象,是整體報業環境。有些同業的賣相更凶狠、姿勢更難看;而且我必須說,《中國時報》待我不薄,我也付出自己最精華的青春歲月,如今拍拍屁股,兩不賒欠。我衷心寄望這家六十歲的老報紙,除了錙銖計較下一季的財報,也能一如老闆蔡衍明的社慶宏願,「不僅成為全球數一數二的華人媒體集團,更能成為最有影響力、最受尊敬的媒體集團」。
二、我無意指責或鄙視任何個人,報社裡有許多我尊敬的同儕,他們大多比我認真敬業、大多像我一樣痛苦無奈,然而這時節這景氣,誰沒有老母幼子要養?而且,我也曾是奉命行事的一份子,因此,我沒有權利批評任何人,但我必須一次又一次、反覆地說:業配新聞是欺瞞讀者的,違反專業倫理的,破壞社會信賴的怪物。
三、先講好,我的人品一點都不高尚,我貪財、好色、嗜酒、物質欲望強、騎50cc機車偶爾會超速、曾有刷爆信用卡的紀錄。但至少,我知道,這一行有些不該跨越、不該碰觸的紅線,越過此線,左邊是山岩峭壁,右邊是斷崖狂濤,毫無閃躲會車的僥倖空間。
舉幾個例,當我跑社會新聞時,不只一位朋友找我「開店插乾股」,電玩店、理容院,他們只要我的記者名銜,我一毛錢都不必出,就能坐領乾薪,但是,我回絕了;
還有一位三溫暖大亨,打電話希望當我的「麻吉鬥陣」,我自己開條件,只要我不再寫他的三溫暖有公共安全疑慮、不再寫他因色情按摩被警察抄店,可是,我也拒絕了;
或是澳門賭場業者曾號召一個「記者砲兵團」,邀請社會記者去澳門旅遊,包吃包喝包住包女人,只要寫篇豪華賭場見聞即可,我還是咬著牙拒絕了,一位相熟的同業,三天兩夜帶了一打保險套。
各位,請再讀我的唇:我的人格並不清高,我也不是吃齋念佛,難道我不想點頭如搗蒜說「好好好好好」?我當然想,想得要命;只不過,我更相信,「人生總有非賣品」,並非世間萬物身上,都有一個標價牌。
例如,讀者的信任;例如,專業判斷與良知;例如,自己的人格與報社的信譽;例如,寫或不寫的自由權利
業配新聞破壞了這一切,奪走了這一切,它以每字一、兩百元的代價,將新聞變成廉售的開架商品、「整合行銷」名目下的一項配件、政府標案的簡報甜蜜點。抗拒業配的主管或記者,反而變成害群之馬,變成昧於現實的唱高調者,變成觀念落伍的侏儸紀恐龍。
所以,我承認自己老了,笨了,落伍了,半年前,我就決定離開新聞圈,從此投入三件事:
一、我將進行一項長期的採訪報導與評論,揭露置入行銷如何影響新聞自由、政府與企業如何藉由預算控制媒體內容,我的部落格也無限期改名為【圖解】第一次買新聞就上手》,算是我送給自己的畢業禮物,也是送給我曾摯愛的、餵養我十數年的新聞報業的臨別贈禮;
二、我將發動一項連署串連,反對各級政府花費公帑置入行銷。在各種業配新聞中,公部門以納稅人的辛苦錢收買媒體,最是可議,我常說,「政府左手伸進我們的口袋,拿錢賄賂媒體,然後將右手伸進我們的腦袋」,花博、ECFA、國光石化…政府不努力為政策辯護、不努力作民間溝通,現在連文宣廣告都懶得做,直接砸錢買新聞,這是一種最最混蛋加三級的媒體控制。
所以,我的第一步就是反對這種「掏口袋騙腦袋」的雙重剝削,更何況,現任總統當選後,曾向記協、媒改團體簽署一份「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」的承諾書(點此放大),我們只是喚醒他的記憶而已(按此連署,部落格左列也有連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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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項連署的訴求對象,當然包括朝野政黨。民進黨執政時,以置入行銷控制媒體的紀錄也很抱歉;早在七年前,游錫堃擔任行政院長,就打算統一發包買媒體,我當時發表一篇「游院長,為何『置入』錯了」,有興趣的朋友,可以溫故知新。
三、凡是任何機關、團體、學校、機構對此議題有興趣,只要人數超過三十人,歡迎寫信到news.onsale@gmail.com,或在部落格左上角留言板以「私人留言」邀請,我都願意無條件演講分享,我一概婉拒演講費、車馬交通費,也請勿準備排骨便當、雞腿飯或西點小餐盒,開水我會自己帶
在我的能力範圍內,我願意與任何人交流溝通「媒體置入行銷」議題,特別歡迎各級政府新聞聯絡單位、企業公關部門、廣告公關公司或媒體採購人員、媒體經管階層或業務部門,以上不受人數限制,蔡老闆、王老闆或其他老闆尤其歡迎(大笑)。
最後,這裡從一個貼貼小孩照片、聊聊喝酒讀書、發發中年牢騷的部落格,被迫轉型為一個機機歪歪的議題部落格,實非得已,還望黃大寶、黃二寶的粉絲別打我。
我最近重讀五年前,前輩記者林照真在《天下》的深度報導:「誰在收買媒體?」,感觸益發深刻;五年來,台灣媒體的怪狀不但沒變少,而且業配手段越發「狗日新日日新又日新」(我沒筆誤),從業者的痛苦掙扎尤甚於前。
幾年前,我仍任職於中時電子報,當時目睹業配新聞「和平崛起」,廣告主試圖介入新聞產製流程、試圖讓記者與編輯成為企業公關部門的附庸。然而,編輯部至少還肩負守土之責,換句話說,「吵完一架大多還挺得住」;而今,零星戰役早已結束,專業倫理的防線一路潰退,除非你抱定「不幹最大」的決心,否則只能眼看新聞版面逐步被廣告侵蝕、瓜分,更可怖的是,你無法望見未來的底線。
這故事一言難盡,我們就從明天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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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相信,以中時的言論自由風氣,這篇溫柔提醒不會招致任何形式的文字獄;萬一,我的部落格莫名其妙被「河蟹」了,被「網路長城」了,我希望中時當局給我一個合理說法,否則我會嚴正抗議「馬英九還我牛」。同時在另一個部落格裡,我會持續書寫,不會就此閉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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